深冬的午后,睽违已久的暖阳懒懒地斜洒在人来人往的台北街头,稍稍驱走霸占许久的寒意。
“俪人”是一家位于东区的高级餐厅,虽然今天不是假日,仍然有不少的客人喜欢在这种轻松优闲的地方喝下午茶。
“我一个人过得好好的,为什么非得要帮我介绍男朋友?”林慧珊不悦的口气在这家气氛优雅的餐厅里显得突兀。
“干嘛那么生气啊!”王采婷左右瞧了下,才低声说道:“我是你的好朋友耶,帮你介绍男朋友有什么不对?”
“本小姐目前不需要。”慧珊喝了口茶,毫不考虑就回绝。
“真搞不懂你是怎么了?”采婷皱了下眉头。“事情都过了一个多月了,为什么你还逃脱不出失恋的伤痛?”
慧珊悠闲地喝了口茶。时间过得真快,一个月过去了,她竟然熬过了最伤痛的第一个月。
“谁说我失恋了?”慧珊是个爱面子的人,要她承认被人抛弃的事实,那只有等下辈子了。
“瞧你这阵子那个死样子,每回见到你,总是一副苦瓜脸,还不承认!”
“心情不好有很多种原因,你别乱猜。”慧珊双肘搁在桌上支着脸,郁抑的表情与平常的强势态度成强烈对比。
“唉!明明人家都摆明了不喜欢你,你又何必苦苦想着他呢!”采婷叹了口气,为好友打抱不平。
“别在我面前提起他。”到现在,一提起那个浑蛋男人,她就恨不得能多打他两巴掌。
“我知道你不想提他,但是你何不想想看,他能另找女友而抛弃你,为什么你不找个比他更出色的男人来爱你呢?更何况这也证明了一点,那个男人根本不适合你,尽早分手是对的。”讲了半天,采婷就是想替她介绍男朋友。
“饶了我好不好?我不想再走进那个痛苦的深渊了。”慧珊痛苦的神情一黯,心头那一丝苦涩再度揪痛了她。
“你这是鸵鸟心态!”采婷忍不住要数落她。慧珊不语,表示她真的被采婷说中了,一次真心付出的失败恋情,让她再也提不起勇气面对新的,因为要抽离心中那份爱,那是一种酷刑,是一种撕心裂肺的痛苦,她不想再来上一回。
“你选择逃避就能解决问题吗?”采婷接着逼问。
“至少我不会再这么伤心了。”远离爱情,是她疗伤的最佳方法。
“你这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哪有人这样的,一次失恋就不敢再谈恋爱,真是怪胎!
“没错,我就是怕,所以你也别再费尽心思帮我物色人选了。”慧珊干脆挑明了说。
“你何必那么认真呢,我帮你介绍也只是想让你多认识几个朋友而已,并没有一定要你谈感情呀!”就因为慧珊的父亲早逝,母亲又住在南部,采婷担心她一个人会太过孤寂,所以才想要介绍男朋友给她,只是希望她的感情能有一个寄托。
“我这个人就是死心眼,一旦认定了就会义无反顾地将情感付出。”她实话实说。
“少来了,你这是借口。”真受不了她。
“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和钟呈宇那么幸运吗?你们在同一家公司上班,钟呈宇又是个总经理,两个人每天都见面,你当然安啦。”她很羡慕采婷独到的眼光,能交到那么一个个性温文又风度翩翩的男人当男朋友,任谁都会羡慕不已。
“我是幸运没错,也体会不出你的心情,但是我们毕竟是好朋友,我不想让你的生活太过空虚,这样也错了吗?”采婷气呼呼地说。为什么她好说歹说了老半天,怎么慧珊一句也听不进去?
慧珊注意到采婷微怒的容颜。
采婷是个显少生气的爽直女孩,近来为了她心情不好,总是尽量抽空陪她,像今天下午她就请了半天假,然而她却不断地在她热诚的心上泼冷水。
“好吧,既然你这么热心,我也不忍心再拒绝你。来,说说看你要介绍哪个帅哥给我?”慧珊显得意兴阑珊。介绍就介绍吧,见了人再说吧!
“你真的答应了?”顿时,采婷的双眼为之一亮。
“快说吧,要不然等会儿我若后悔就一切免谈喽!”像是记起什么,慧珊连忙又道:“不过,你最好能找个像你的阿娜答那样迷人的就更好了。”
“保证不输给呈宇,可以吧?”采婷秀气的小脸扬起笑靥。“你还记不记得两个礼拜前我和呈宇约你吃饭那次?”
“记得啊!”她的年纪还不至于老到连两个礼拜前的事都忘了。
“那天有位呈宇的好朋友陈明谚也在场,你还有印象吧?”采婷又问。
慧珊没有随即回答,但脑海里已勾勒出那个人的五官了。
他有一头半长不短的头发以及深邃的眼眸,高挺的鼻梁,一张紧抿的薄唇,……那薄唇总是似笑非笑的。
对了!就是那个没礼貌的家伙!她怎么可能忘记他咧?那天见面,虽然只有短短的时间,但是她已经把他那轻佻的表情给烙上心头了。
他是长得还不错啦!高大的身材、帅气的脸庞,有掳获女孩芳心的最佳条件,但是惟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没礼貌。
她会这么说,实在是他给她的第一印象太差了!
那天她和他算是第一次见面,两人不小心撞个正着,他不但不道歉,反而说是她的不对—如果光是这样,那也就算了,可哪有人一见面就盯着人家瞧的,一对眸子将她从头到脚看个彻底不说,最后竟然还暧昧地告诉她:
小姐,你裤子上的拉练忘了拉了。
真是糗死了!当下,她的脸就像吃了麻辣锅一样,火热一片,真恨不得有个地洞能让她钻进去。
这种男人最无聊了!就因为他一双眼睛乱瞟,才会瞄到她裤子上的拉练没拉,可是当她生起气来,骂他无聊、变态的时候,他却一点也不在乎,反而瞅着她邪邪一笑才转身走开。
这是什么态度嘛!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是该感谢他的。那一阵子,她因为失恋所以成日心不在焉,脑子恍恍惚惚的,否则她那个样子继续逛大街的话,可能会被一些投射过来的奇异眼光给淹没在大马路上呢。
“到底记不记得啊?”采婷的声音将慧珊飘走的思绪给抓了回来。
“啊——”慧珊回过神来,忙道:“我记得。”
“既然记得,那最好了,我帮你们约个时间,吃顿饭好了。”
“千万不要!”想都没想,慧珊随即一口拒绝。原来采婷要介绍给她的帅哥,竟然是那个无聊痞子!说什么她也不要,尤其她在他面前出过馍,若跟他交往,以后这件事不被他每天三餐拿来当作笑话讲才怪。
“为什么?”采婷一脸诧异。“你不觉得他长得很帅,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你不懂啦,反正我觉得我和他相克,”碰面准会吵架,如果你要介绍的人是他,那就免了。”慧珊摆摆手,一副嫌恶的表情。
“我说小姐,你和他才见过一次面,而且是匆匆一面耶,怎么就知道和他相克?”采婷一脸疑窦。慧珊何时学会看面相的,她怎么都不知道?
“拜托,你没瞧见他那双慑人的眼睛,直勾勾盯着人家瞧的时候,真是没礼貌极了,就凭这一眼,我就能断定他是个狂傲自大的男人。当然,这种人我铁定是不会喜欢上他的。”
“人家最起码也是我们公司的副总经理,你真的就看不上眼?”采婷喝了口茶,瞧着对座的慧珊,不明白她到底在想什么?
“光有光鲜的外表有什么用?我喜欢的男人必须要有内涵、有风度,最好能有一颗体贴、呵护我的心,这样才能让我心动。”她已经过了十七、八岁的梦幻年龄了,什么样的男人适合她,她自己很清楚。
采婷放下手中的杯子,喜道:“正好!我告诉你喔,呈宇说,陈明谚除了人长得帅之外,还是个有内涵的男人,尤其对女人最体贴了;最重要的一点是,他目前没有女朋友。这不都正好符合你的条件。”
“他有内涵?对女孩子体贴?”慧珊睁大眼睛,不置信地嚷道:“那个无聊痞子有多好,那是你们说的,我可不这么认为。”她摆明了就是不喜欢他。
“你的眼光太高了啦!”想不到帮人介绍个男朋友都这么难。
“我就是眼光高,现在你总可以放弃了吧!”
“算了算了!”采婷嘟着嘴道:“既然你不想,我也不勉强你了。”
慧珊暗自庆幸。谢天谢地,她终于可以脱离苦海了。
明知采婷是一番好意,但失恋的伤痛尚未痊愈之前,她真的不想再涉入。明知情路难走,她何必重蹈?一个人有什么不好,不用替对方牵肠挂肚,多轻松自在呀!
午夜时分,大部分的商家都已打烊休息了,但是热闹的PUB里,却仍然高朋满座。
店里正播放着热情的音乐,小小的舞池挤满了一群男男女女,个个火辣地舞动着身躯;而店里头抽烟的人非常多,空气明显不好。
坐在吧台边的陈明谚仰头喝了一大口啤酒后,点了一根烟。
下班后就来到这里的他,西装外套和领带早被他脱了下来,他还将身上的白衬衫扣子解开了好几个,隐约可以瞧见他强健的胸膛。不是他爱现,而是他觉得这种感觉最自在了。
轻轻吐了一口烟雾,他推了推啤酒杯子,朝吧台里唤了声:“Ken!”
Ken是店里一位非常年轻的男服务生,由于明谚是这里的常客,所以和他也混得满熟的。
“你今天好像喝得特别多?”Ken一面替明谚倒着酒,一面低声问。
“有吗?我不觉得。”他继续抽了一口烟。
“外头那些警察查得很紧,只要喝酒开车被抓到,除了罚款之外,还要吊扣执照。”Ken这么好心提醒他,是因为明谚和他算是满投缘的,每每来到店里,他总是选这个位子坐,顺便会和他东聊西扯,哈啦一堆有的没有的。
“大不了不开车,我坐计程车回去总可以吧!”明谚用力吸了一口烟后,将还剩大半根的香烟给捻熄了。
“如果你愿意等的话,打烊后我可以载你。”Ken继续手边的工作。
“算了吧!你那部破机车,别半路上熄火就已经阿弥陀佛了,还想载人?”不是明谚瞧不起Ken,而是他真的让他载过,而且还真他妈的倒霉,骑到半路上竟然熄火,弄了半天,任Ken再怎么发也发不动,最后两人只好拦了部计程车回家。
“别这样,我换车了,这次保证不会抛锚。”
“哦?那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明谚举起杯子,仰头喝了一大口啤酒。
Ken笑了笑,没再搭腔。
“今天店里的客人好像很多?”明谚眯眼瞧着四周。人这么多,就是没发现几个漂亮小妞的。
“明天是假日,所以来happy的人就多了。”
这么快,明天又要放假了?他那个狗窝实在脏得不像话,得找个时间整理一下。
Ken接着笑问:“目标出现了吗?”指得是来店里的漂亮美眉。
“今天没什么兴致。”明谚又喝了一口啤酒。“认真找一个吧,别再游戏花丛间了。”跟明谚混熟了,Ken大致明白他心里在想什么。
“认真?”把玩着手中的酒杯,明谚低声笑了下。“我早已认真过一次了。”那好像是好久以前的事……一年前,还是两年前?
“来这里的女孩,大都是来玩乐的,你若要找个真心相爱的伴侣,应该从别的地方着手。”Ken虽然是这儿的服务生,但对明谚却是以朋友相待。
明谚垂眼看着杯里的酒,嘴角微勾,低声嘲道:“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也是抱着玩玩的心态来的,这不是正好和你口中的女孩不谋而合。”
“我又不是今天才认识你,你心里想什么我都明白,何必苦中作乐呢!”
Ken忽然停下手中的工作,盯着陈明谚瞧。想他第一次认识明谚大约是在一年多以前吧?那天他喝得烂醉如泥,在PUB里与其他客人吵了起来,甚至还打了很惨烈的一架;当然,打输的是醉得几乎不省人事的明谚,当时他出面替他解围,最后还送他回家,就因为如此,两人成了好朋友,而自此,每日明谚喝酒一定控制得刚刚好,绝不过量。
而几乎不谈过去的明谚,从来就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不了解他的人,必会让他的外表蒙蔽,而Ken却是看得出来,并不是那么回事,只是明谚不愿透露而已。
他把杯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朝Ken低唤:“再给我一杯。”
对他来讲,啤酒这东西喝再多,是怎么也醉不了他的;然而,就只有一点最麻烦——尿多。
该死,他又得起身上洗手间了。
离开吧台,他缓缓朝左后方走去。他高挺的身躯和帅气的外表,引来一些装扮时髦的女子侧目。
其实会到这儿来的男人和女人,多半是来寻求刺激和快乐,要不然就是来消磨时间的;当然,明谚也是这些人其中的一位。
“哈 !”
一位浓妆艳抹,身穿细肩紧身短裙的女子,突然从位子上站起来,向迎面走来的明谚打招呼。
明谚停下脚步,愣了下,才说:“你是……”
眼前这位女孩大概二十来岁,装扮时髦,脸上画了个大浓妆,眼帘上了浅蓝加上亮粉的眼影,粗黑的眼线把眼睛衬托得益加大又圆,但是看起来有些不自然,脸颊上刷了桃红色腮红,而嘴唇则涂了亮橘色的口红。
“你不记得我了?”女孩笑开了嘴。“我是丽莎啊!”
说实话,他真的不记得她。到这儿钓上的女人虽然不多,但也不少,大部分是随便哈啦认识的,但他大都忘了对方长什么样?或者是叫什么?不过,既然这位小姐这么热情地唤他,他会试着从脑海里想想看的。
“喔,丽莎!”他恍若忆起似的指着对方笑道:“我们……”
“你想起来了。”丽莎兴奋地说:“你知道吗?那晚过后,我真的好想好想你,我每天都到这里来,就是希望能再见你一面。”
虽然他还是不记得她,但是听完了她的话后,他则暗叫不妙。
他到这里是来找乐子,并不是来谈情说爱的;对方愿意的话,就快乐一晚,但他有个原则,上床后绝对不亲、不摸,事情一了就各走各的,彼此谁也别记着谁,这是他订定的游戏规则。但是像丽莎这种女人,以他灵敏的观察力瞧来,分明就是喜欢上他了;看来,他不能再跟她牵扯下去了。
“呃……对不起,我还有事得离开一下。”他并没有说谎,他本来就要到洗手间小解的。
“你去哪里?”丽莎抓着他的手不放。好不容易找到他,就怕他又不见了。
“我……”他拉开她的手,指了指胯下的地方。希望借尿遁成功。
丽莎垂眼瞧了一下他所指的位置,霎时明白似地笑了下。“你该不会见了我就兴奋了吧!”接着她竟一手罩住他的重要部位。
他连忙跳开。不会吧!这个女人这么直接,他得快点走人才是。
“你误会了,我要去……”
“你放心,我这儿已经准备好了。你要什么颜色?有蓝的、粉红的,还有紫色的呢。”丽莎从皮包里取出好几包颜色鲜艳的保险套。
天哪!这女人是想男人想疯了是不是?身边带着这么多保险套;虽然他是有戴保险套的习惯,但是也不必这么心急吧!
“我要去洗、手、间。”他拧着眉,索性明讲了。“喔,是这样啊,那我在这儿等你。”丽莎稍稍敛了下雀跃的心情。
等吧,尽量等吧!明谚随便丢了一个笑脸给她,便朝洗手间走去。这种三八女人,他若再跟她上床,他就是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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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洗手间出来,明谚为免招惹到那个叫丽莎的女人,故意绕道从另一边走回吧台。
就在这时,他无意间曾见独坐在玻璃窗边的一位女子。她的手支着下颚,眼凝望着窗外,仿佛外头的景色有多美,连PUB里喧嚣的气氛也动摇不了她似的。
他随着她的眸光望向窗外,暗淡无光的夜色,只有寥寂的几盏路灯相伴,有什么好看的?
他记得她。那个忘了拉裤拉练的女人,好像也是采婷和呈宇的朋友。瞧她一个人失魂落魄的样子,像是心事重重,而他这个人最爱交朋友了,不如过去跟她打个招呼。
“嗨,一个人?”
慧珊猛地抬起头来,脑海里闪过一个坏坏的笑脸。“是你。”
“还记得我,不错!”可见他的魅力依然不减。“有事吗?”她垂首喝了口饮料,不太想搭理他。尤其一瞧见他那副帅气的脸庞,就联想到被他嘲笑的那一幕,真的很丢脸耶!
“瞧你心情好像不太好的样子?”他拉开椅子,坐在她对面。
“我的心情好不好关你什么事?”这个人真无聊!
“你说这话就太伤感情了,好歹你我都是采婷和呈宇的朋友,何必把话说得那么绝呢!”他还是那副笑脸。
“抱歉,我和你不熟。”她没给他面子。除了自己心情恶劣之外,也不想和他说话。
“不熟没关系,混久了,自然就熟。”他瞅着她,轻扬了一个迷死人的笑脸。
无赖!她暗自低咒。
“我想一个人静静,你可以走了。”她继续看向窗外。
“少唬人了!想静一静的话,就不会来这种地方了。”他嘴角微扬,一副很肯定的口气。
仿佛很了解她似的,一语就道破她的心。她害怕一个人待在家里,那种感觉太闷太孤独了,她总会胡思乱想,尤其想到与前男友分手的情景,更会伤心难过,所以才会选择这里,借着这儿的热闹,掩盖自己空虚的心灵。
见她半晌说不出话来,他接着说:“不过,我能体会你的心情。”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看得出来她失恋了,故意嘲讽她?
就在她拧着眉头,想回斥他时,只见一名辣妹朝这个方向走来,并且娇声嚷着:“人家找了你好久,原来你在这儿。”
明谚一听这声音,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那个三八女人丽莎,他连头都懒得回就说:“小姐,你认错人了,我正在跟我的女朋友约会,请你别打扰好吗?”
慧珊听得一头雾水,正要问明之时,那位小姐又开口了
“你胡说!你怎么会不认得我?你化成灰我都认得你!”
“我说过了,我正在约会,请你走开好吗?”明谚不闪也不躲,直挺挺地坐在椅子上说话。
“你好无情,难道那一夜的缠绵你都忘了?”丽莎嘟着嘴,无法相信眼前这个男人居然不认识她了。
“够了,一切到此为止。”他话里的意思很明显,除了要丽莎马上住口外,还要她停止说出那纯粹是两厢情愿的一夜情。
“我明白了,你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是吗?”丽莎看向一直坐在一旁的慧珊。
新欢?有没有搞错!她林慧珊虽说失恋一阵子了,但也还没饿到需要抢人男朋友来充饥的地步吧!
而那个钟呈宇也真是的,竟然说他没有女朋友,还想把他介绍给她,真是够了,好在她对他也兴不起什么兴趣,否则这下不就亏大了。
“这是怎么回事?”慧珊冷眼瞪了明谚一眼。“亲爱的,你听我解释!”他很自然地脱回说道。
他真是皮在废,竟敢这样叫她。慧珊突然站了起来,朝眼前的一男一女训道:
“两位,你们的事我不想知道也不想管,抱歉,我没空陪你们唱戏!”语毕,拎起皮包扬长而去。慧珊离去后,明谚也站了起来,无奈地耸了下双肩,接着将双手插入裤袋里。
他暗自分析。女人嘛,像林慧珊这种美丽与智慧兼具的女人,最难搞定;而一直站在他身旁的那位,则是一脑袋豆腐渣,最容易摆平。
才想着呢,瞧,她又来了。
“走啦,我们找个地方聊聊。”丽莎拉着他的手,硬是不放开。
他对她微微一笑。“乖,你先到门口等我,我结个帐随后就来。”
丽莎一听,高兴地跳了起来。“好,我先到门口等你,你要快来喔!”守在门口,看你往哪儿逃。他再度给了她一个迷死人的微笑。“快去吧!”
见那个三八女人走出大门后,他走向吧台,向Ken说了几句话后,便由后门离开。
他可不笨,那种女人来一次就够烦了,他可不想再来第二回合。
走上大街,夜风袭来寒意更浓,他缩了缩脖子掀高外套领子,大步走着。
再孤独,总得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