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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白首(下) 第十七章 法宝曝光了(2)
作者:陈毓华
   
  等苏雪霁再度由儿金金利用风火云带着他回到山下,他试探着问:「你能这样飞来飞去,真的是神仙?」

  「当然不是,掐我我也是会痛的。」儿金金把手递过去,让他掐。

  苏雪霁哪舍得掐她。「但是,你这靴子,你力气这么大……还有,你究竟把肉肉的娘放在哪里?我只听你提过,却从来没见过。」

  这是起疑了啊,既然他都问了,继续瞒着也没意思,只是这种事对凡人而言可信度很低,也不知他能接受吗?

  儿金金也不做铺陈,平铺直述的说道:「肉肉的娘我把它埋了,就在燕屋下头那棵丁香树的下面,我觉得我养了肉肉,如果吃了它娘亲的肉,它应该不会原谅我。」

  苏雪霁捏了她的小手,然后抓起来用力的亲了下。「你做得很对。」

  儿金金的眼尾笑出了春光。「这靴子叫风火云,还有一件斗篷,两样东西都是我下山时师兄给我的礼物,他怕我下山历练迷迷糊糊的吃了亏,让我自保用的。」

  「我从来没听你提过师门的事,也不晓得你曾拜师学艺过。」所以她一身本领都是拜师学来的?

  「我学艺不精,是师门里最让师尊伤脑筋的,所以师尊便让我下山历劫,百年后再回归本位,我这身皮囊则是借了金金的身子使的。」

  冗长的沉默弥漫在他们之间,苏雪霁的神情是全然的呆滞,一向成竹在胸的人竟露出这等模样,实在是太过匪夷所思,他再通透机敏,也有反应不过来的时候。

  看他那有些慌,有些乱,有些手足无措的样子,儿金金笑得乐不可支。「唬你的呢,你爱信不信。」便走开了。

  苏雪霁木木的跟了上去,抬脚的时候不小心同手同脚了下。

  这回,他们没法在山上等肉肉太久,到了晌午不见它回来,只好回家。

  *

  其实苏雪霁一开始并没有打算要买仆役的,但是手头上的事越发多了起来,况且,他还要准备三年后的会试,自然不可能把精神都花在生意上,就算丁朱华能替他分担,但也不能只靠他一人。

  他衡量自己的财力,现在的他是请得起人的,但是要为他所用,不致生出二心来,就得买人。他需要信得过的人来为他奔波。

  加上,他有了解元名头后,来来去去的官员、仕绅拜访络绎不绝,家里没有个门房,实在不方便,最重要的是,他想让他的夫人,是的,现在外人对儿金金的称呼也改了,她成了举人夫人。

  既然被尊称为夫人,身边又哪能没几个贴身侍候的丫头?

  于是,买人变成了当务之急。

  有关牙人的事,自然想到魏万三。

  魏万三听说他们要买人,哪有第二句话,他也是个效率高的人,没两天就带了二十来人,让儿金金挑选。

  魏万三领人来的时候,苏雪霁应邀出门去了,他对这些人情来往着实不耐烦,碍于刚考完恩科,也不能拿会试说嘴,但心里已经打定主意,等应付过这些人,便要闭门谢客,不管谁再来敲门都不应了。

  他出门去,家里就剩下儿金金一人了。

  她正打算出门,今日请了工人,稻子要收割,就算有狗子帮忙盯着,她还是不放心。

  她挑人也不罗唆,纯粹看对眼就行,能让魏万三带到她面前的,素质不会差到哪里去。

  那是一家六口人,因为主家犯错被免去官职,身为下人的他们免不了被发卖的命运,又因为一家人坚持要在一起,所以辗转过好几个牙人的手中,也吃了不少苦头,来到六安县时六口人已经形容憔悴,衣衫槛褛,说皮包骨也不以为过,妇人手里牵着的那个孩子还发着高烧,眼神迷蒙,口吐热气,却坚持的站着,说不让大人抱,免得主家看见不喜。

  一家子,男人都识字,女人也能数数。

  这家男人还不到四十岁,妻子包着头巾,眼里充满疲惫没有半点光芒。

  「可懂庄稼?」儿金金打量过一遍,问法很简单。

  「小人还未卖身为奴时,家中便是种田的。」郑庆回答的小心翼翼。

  儿金金也不问他卖身缘由。「你也看出来了,我家就一进的宅子,实在也没必要请人来看家,不过,山上有百余亩的田地需要人打理,还要两个伶俐的小子跟着大人在外面跑,我瞧着你几个小子能帮上忙,所以想把你全家都买下来。」

  她也不吊人胃口,除了郑庆夫妻,跟着的还有三个半大小子,最小的那个偎在脚边,小脸烧得通红。

  六口人,够用了。

  那家人闻言立刻要下跪。

  「别跪了,赶紧去请大夫吧,这小不点快撑不住了。」她一说完,妇人的眼泪就迸了出来,跪下来就要给儿金金磕头。

  儿金金拿出一贯钱,给小子中看起来年纪最大的那个。「出了胡同,左拐,巷子口处便有一家医馆。」

  那小子抓了钱,毫不犹豫撒腿就跑。

  「魏大哥,这房人我要了,中人钱和他们的卖身银六十六两银子,去官府落档的事就拜托你了。」

  「这事包在我身上!」魏万三一贯的信任儿金金,拿出一叠的卖身契给了她。

  儿金金把他们领进门。「这间院子除了正房,你们喜欢哪间就住哪间,缺了什么东西,自己去添置,不用替我省钱,该买的就别省。」

  「这……」郑庆惶恐了。

  儿金金知道他在迟疑什么。「我们家没那些大户人家的规矩,但是也不代表你们就可以自作主张,我买下你们,要是你们表现不如我的意,还是让我看出你们有旁的心思,那你们只有一条路,就是回牙行去,我希望你们尽心尽力,我也会做好主人的样子,就这样。」

  郑庆家的点头如捣蒜,「是老天爷垂怜,看顾我们一家才能遇到夫人这么好的人,我们自当竭尽心力,恪尽本分。」

  「还有,我忘了告诉你们,我在县城大街有间卖吃食的铺子,是我与人合伙的,你们家那老二就让他去铺子里帮忙,月钱由我这里支。」再相信秦勺这个姊妹,儿金金还是觉得有必要在铺子里放一个自己的人,以免到时候发生什么不尽人意的事,她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知道。

  「我们已经是夫人的人,哪还能支钱?」郑庆家的说道。

  「又不是要给你的,前提是他得好好做事让我满意。」该给糖的给糖,该敲打的敲打,才不会到时候鸡飞蛋打。

  儿金金交代到一半,那郑家大小子领大夫来了。

  看诊、照药方抓药、煎药,这些儿金金帮不上忙,她领着郑庆去了三块厝,这时请来的帮工已经风风火火的收割起水稻,一片的热火朝天。

  她告诉郑庆自家田地的所在范围,还有整片的白头山也是自家的,还告诉他燕屋那些金丝燕要如何侍候,最后迟疑了下告诉他,如果看见一头幼熊出来觅食,千万不要打扰驱赶,还让他不时准备着些吃食。

  郑庆虽然惊诧万分,但什么都没说。

  他终于知道夫人为什么需要他们一家人了,绵延的一大片良田,还有一整座山脉,出产丰硕,不请人,哪里打理得过来?

  换个角度想,他只要竭尽心力的把地和山给料理好了,取得主家的信任,那么历经颠沛流离的他们就可以在此处安身立命,过上他梦寐以求,却以为这辈子都不可能得到的安宁生活。

  郑庆内心万分激动。

  「倘若你做得好,想把孩子送进私塾去读书,也不是不行。」她允诺了这个,前提便是他得做好她交代的一切。

  郑庆被接踵而来的喜悦给砸晕了,他咚声的跪下。「夫人,奴才这条贱命,不,我全家人的命都是夫人的,只要您吩咐一声,奴才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我会记得你的话的。」既然买了他们,她不觉得让他表表忠诚有什么不该。郑庆回家后不知和家人说了什么,一家人一改之前的颓废丧气,短短几天郑庆家的接收了厨房的活计,郑家大小子郑问和老三郑地开始跟着苏雪霁外出,郑家老二郑天去了铺子,老四还小,就跑跑腿,郑庆则是负责起一切庄稼的事,看得出来一家人对未来充满希望。

  这回苏家的百亩地统共收了上万斤的粮食,最好的还是完全不用缴税,也就是说这万斤粮食都属于自家的,幸好,儿金金让苏雪霁租了三大间的粮仓,让人安置了高高低低的栈板,否则这般惊人的丰收,连地都没得搁。

  正常的一亩地平均产量大约在四百斤到五百斤左右,苏家这些田地的出息居然高达一千一百斤,这消息别说轰动整个六安县、府城,甚至传进了皇帝的耳里。

  粮食在历代皇帝的心里一直是说不出的痛,毕竟百姓要吃不饱,穿不暖,谈什么盛世?

  苏雪霁的名字在君上那里也算挂了号。唯一的坏处就是,本来已经闭门谢客的苏雪霁又不得不见起远从京城和各州郡派来的使者。

  虽说是有利国家,但实在烦不胜烦,那些大小官员意见多,口又杂,每人都有他自己的看法,每个人都想让上头记自己一次大功,夫妻俩对看了一眼,这根本不是个事。

  于是他们连夜商量,统一了口径。

  第二天苏雪霁告诉那些急于立功的官员,自家能有这些粮食出产,是因为育种做得好,至于育种的技巧,他自然会告诉大家,不过,就算他倾其所能把所知的种田方式都教会了众人,他也不能保证百姓会有他们家这般的出产。

  官员能说什么,人家讲的是大实话,谁要能保证出产,不就是神仙了?这点,他们能够理解,所以没追究。

  实地操作演练,苏家的田地也才刚收过粮食,不可能立刻又种上水稻,县令责无旁贷的征收了十亩乡民的良田,让苏雪霁和儿金金领着大小官员插秧去了。

  理所当然,稻种用的是自家荒地收成刻意留下来的稻种,但是这回儿金金不再用灵境里的灵泉去育种,一切照着正常的步骤来。

  少了灵泉加持,水稻会长成什么样子,只能说看天命。

  倘若四个月后粮食的收成可以,那只能说他们家的稻种优秀,如果不怎么地,也只能说他们家第一次能有那么多的收成,是运气。

  运气这种东西,是强求不来的。

  这些官员不可能长期驻紮在那十亩田里观察水稻的生长,但他们是什么,是官,嘴皮子上下一碰,要找几个种田的老手,招招手就有人来。

  这样闹哄哄的忙乱了一个月,田地里绿禾随风摇曳,官员抱着万无一失的心态,拍拍屁股走了,等着三个月后的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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