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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婢娇客 第一章 你们买贵了(1)
作者:千寻
   
  枯树上停着几只老鸦,正午阳光亮晃晃地晒着,但乱葬岗里弥漫着一股挥散不去的腐霉阴气,几条野狗扒拉着曝露在外的尸体,啃得津津有味。

  这时从远处走近两个男人,一前一后拉着推车,车上躺着女尸,尸体上盖着一张草席。

  前脚刚进这块地界,男人的背脊处就感到阵阵寒意,说也奇怪,明亮的天光、大热的天气,鸡皮疙瘩却不断地冒出。

  “啊!”走在后头推车子的男人突地尖叫一声。

  前头的青衫男人不耐烦的转身问:“叫什么叫,你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吗?”

  “我、我、我……我看见可儿姑娘的手指动了。”

  听他这么说,青衫男子吓了一大跳,拉着推车的手松开,喀地!推车恰恰撞到颗大石头,车子歪倒,女尸顺势从推车上滚了下来,脸朝下,翻落在湿泥地里。

  青衫男子名唤霍东,是府里的小管事,素日里就不是个胆大的,听见这话,哪有不害怕的?只是上头交代,他得尽快把事情给办妥了。

  深吸一口气、大起胆子,他蹲到尸体旁边东看看、西戳戳,瞧上半天后,朝地上吐了一口痰说:“别胡说八道,徐嬷嬷那碗药灌下去,哪可能还活着。”

  那药多毒啊,府里丫头都不晓得死了多少个,何况她才出月子不久,身子弱得很,怎能逃得过?

  “我知道啊,可我明明……邪门得紧,你说可儿姑娘会不会死不瞑目?”

  霍东皱眉,这种死法,谁能瞑目?

  一年前,府里采买漂亮丫头,可儿是村子里最美的姑娘,若是安安静静待着,那容貌……说是豪门贵户出身的大家闺秀也能骗得了人。

  当时她有婚约在身,是霍东为讨好主子,哄了她爹娘,说要是她给主子爷生下一儿半女,日后就是当家娘子,荣华富贵在望,她爹娘才点头签下死契,将女儿卖掉。

  谁知儿子刚生下,人转眼就没命了。

  “别多话,把人再往前拖一段,丢了就走吧。”

  小厮在心里念上几声佛,和霍东一人拉一边,把尸体给拉起来,索性连推车也不用了,走个十几步,把尸体往土垄上丢去,转身就走。

  小厮走了两步又折回来,双掌合十,朝尸体拜了两拜,道:“可儿姑娘,冤有头债有主,害死你的不是我,你可千万别找错人呐……”

  话没说完,走到推车边的霍东喊了一声,他急忙跑回去。

  两人离开,一只野狗轻巧地靠过来,东嗅嗅、西嗅嗅,正准备张口——

  这时,尸体猛地张开双眼,凌厉目光与野狗的对上,那眼光中带着骇人戾气,片刻对视,连野狗也不敌,在一阵瑟缩后退开。

  躺在地上,她缓缓喘了几口气,直到头不昏了,才扶着泥地坐起身。

  美目四下张望,不远处被野狗啃得残破的尸体,教人触目惊心,好半晌她才明白这里是什么地方。

  乱葬岗啊!盯着脚边的断肢许久,也不知道是不是疯了,她竟没感到恐惧,相反地,心底充满解脱的喜乐。

  轻吁口气,菱形红唇微微勾起,太好了!终于逃离那座牢笼了。

  她叫项瑾瑢,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从小悉心疼爱教养,虽然父亲只是小小的举人,但她受到的关注,丝毫不逊名门千金。

  她以为自己已死,很快就会见到父母,没想到老天待她如此优渥,竟让她活了下来。

  他们以为她死透了,随意把她往乱葬岗丢弃,所以她平安了、自由了?

  长吐口气,闭上眼睛,在经历这么可怕的事情之后,她依然感谢上苍让她活了下来。

  踉跄起身,扶着身旁的树干慢慢站直身子,一步步走出乱葬岗。

  满身狼狈的她,长发凌乱地披在身后,手背抚过嘴角,擦掉嘴边早已干涸的血渍,她双腿发软,意志却无比坚定,虽然不知道要走往哪里,但她相信,只要一步步、不断地前行,那些肮脏的、龌龊的过去,就会离她越来越远。

  项瑾瑢又渴又饿,远远地看见一条溪流,一个激动,她笑着跑上前。

  弯下腰、捧起水,正准备放到嘴边喝时,她竟发现水里的女子……鹅蛋脸,新月眉,一双妙目灿如星辰,唇似樱桃,肤如莹玉,这是一张绝丽的容颜,一张……不属于自己的脸?

  这张脸看起来约十四、五岁,穿着一件月湖色衫儿,虽是小家碧玉,却出落得妩媚有致。轻轻一笑,刹那间的笑颜宛如云破月来,无比动人。

  “她”不是项瑾瑢,她太美,远远胜过项瑾瑢……

  轰地一声,脑袋被炸了个洞,她不懂为什么会这样?这不是她啊!

  项瑾瑢无措地看着水中倒影,捏捏脸、掐掐手臂,她必须确定这不是梦,是真的。

  她是真的死去,却借尸还魂了?她在一个弱女子身上获得重生,再也不是原来的自己?

  项瑾瑢的魂魄加上绝美的脸庞,这是上天的补偿或馈赠?

  她应该高兴的,天底下的女人都期待拥有一张美得教人惊艳的容貌,只是理智告诉她,这并非好事,手无缚鸡之力的孤身女子却顶着一张绝丽容颜……太危险,这叫做怀璧其罪。

  可她能挑捡,能向上天抱怨吗?不能,上天已经给了她活命机会,岂能厌弃上天赐的这张脸?

  深吸气,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她狠狠喝下满肚子的水后,抓起溪边的泥灰抹在脸上。

  不怕的,再难的事她都经历过,现在不过是顶着一副美得过分的皮囊,怕什么?

  再喝几口水,她顶着饥饿,走得飞快。

  她不停地走着,直到两条腿快失去知觉时,看见远方有座破庙,她咬牙、握紧拳头,逼出最后的力气,快步走进破庙。

  小小的陈旧庙宇中,竟然有二十几个乞丐席地而坐,有人闭目大睡,有人凑在一块儿聊天,喳喳呼呼的热闹得不得了。

  项瑾瑢进屋,满屋子的乞丐不约而同转头看向她。

  真美!即使满脸灰泥也掩不住她的美,乞丐张大嘴巴,眼底净是赞叹。

  年约三、四十岁,身体粗壮的乞丐,在接连打量她数眼后,蠢蠢欲动,他起身把旁边的人一脚一个踹开,对项瑾瑢招手。“小娘子,你过来这边休息。”

  在他开口后,有两个男人也从地板上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尘,嘴里衔着不明笑意,朝她走近。

  一只脚已经进了庙,看着不怀好意的乞丐们,她直觉想退出门外,原来光把脸涂黑没有用,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间,只要她是女人、只要她不够强,就必须任人凌辱。

  但怎么能?重生一回,不是为了令自己再次狼狈、再次无能为力的。

  “走开!”她把下巴抬得高高的,口气冰冷。

  “小娘子生气了?别,不过是想和你乐和乐和,没旁的意思。”同时,一只肮脏的爪子朝她胸口伸去。

  她退后,满眼都是戒备,“不怕死的就过来。”

  当她是虚张声势,男人们笑得眉弯眼眯。“好啊,我们就想在小娘子身上尝尝欲生欲死的滋味。”

  “我是颜知州的女儿,你们胆敢碰我一下,就等着明日满城乞丐都被一把火烧掉。”

  颜知州恶名在外,三年前地方出现瘟疫,他非但没找人治,反将染病之人全数集合,一把大火给烧了,虽然阻止了瘟疫扩散,却也在一夜之间伤了数百条人命,从此在民间有杀人魔的恶名,百姓闻之丧胆。

  果然,乞丐们没继续上前,大家你看我、我看你,再不敢往前一步。

  见震住众人,她撇唇一笑,“身为知州千金,宁死不折节,倘若我今日毙命于此,我父亲定是宁愿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人,到时府州县内的乞丐,不知有几个能够幸存?”

  想到几百个乞丐被集中起来烧掉那种场景,众人脖子一缩,色心顿时全灭了。

  这时有人道:“别听她瞎说,颜知州的女儿可是大家千金,身边伺候的,没有十来个也有三、四人,怎会让她独自待在外头,她肯定是假的。”

  “若非遇到贼人,堂堂知州千金岂会如此狼狈?我与奴才们走散,倘若你们送我进城,待我见到父亲,便许你们纹银百两。”

  纹银百两?哇!这辈子连一两银子都没见过,如果有百两银子,别说玩一个小娘子,就算整个月都泡在妓院夜夜当新郎,也花不完啊。

  “这话没骗人?”

  “我骗你做啥?你们可是要和我一起去见父亲,到衙门前,是真是假还容得我说嘴。”

  此话一出,几个人互望,从这里进城,不过半个时辰功夫,若她真是知州千金,那就发财了,如果不是……

  拖回破庙,该怎样就怎样,不过是耽误一会儿功夫罢了。

  一个形容猥琐的男人爬上前道:“老大,我脚程快,不如我陪姑娘走这一趟?”

  “你去?当我傻了,你不过是想独吞银两。”

  “依我看,不如大家一起去。”一个老迈胆小的男人道。

  大家一起去,这里头一、二十个人,全去了,还有多少钱可以分?

  被唤老大的粗壮男子心头盘算后,道:“这么多人进城得花多少时间?怕是夜了都还回不来。”

  最近半个月,上头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城里正在戒严,入夜后,街道上不允许有人往来,连妓院的生意都少了大半。

  “要是入夜前没法子出城,会被官爷抓进大牢。”

  “不然谁去?”

  “老大,我去吧!”

  “让你去?左手收钱、右脚就往赌坊里去。”

  “不要胡说八道,捡到知州千金,这好运是大伙儿的,我怎么会……”

  “你不会才怪。”

  “老大,我会数数儿,一定不会少带银子回来。”

  就这样一人一句话,钱尚未到手,已经先争执起来,项瑾瑢见无人注意到她,便一点一点往后挪动脚步,在顺利离开破庙大门之后,转身拔腿狂奔。

  她拚了命地跑,顾不得脚酸腿软,顾不得一口气几乎要喘不过来,她用尽全力快跑。

  一面跑着,她不断重复告诉自己,她要活下来,要努力、要竭尽全力地好好活下来,她再不要过不堪的日子,她要自由、要平安、要幸福……

  她一面跑,一面用“自由、平安、幸福”来鼓吹自己。

  许是老天眷顾,竟然真的让她顺利跑到城门口。

  看着偌大的牌楼,闻着熟悉的气味,轻咬下唇,京城,她回来了。

  放缓脚步,平稳呼吸,就算没有方才那一出,她也明白,身无分文的美貌女子,在这世道中有多危险,因此她闭了闭眼睛,虽然不愿意为五斗米折腰,但为了生存,她必须。

  去吧!不会再更坏了!

  深吸口气,项瑾瑢认准目标向前行。

  惨澹的月光将季珩的侧影修剪得分外清峻孤瘦,两道超拔凌锐的鹰眉紧蹙,一双阴鸷目光,冷冷地看着窗外。

  靠坐在窗边的藤椅上,他的双腿已经不能行走,上半身却笔直挺立,左半脸坑坑疤疤,不时有脓汁从伤口淌出。

  脓汁让他的身体冒出令人恶心的恶臭,连他自己也忍受不住。

  田风小心翼翼地端着药碗走进屋里,小心翼翼走到季珩身边,再小心翼翼地把药碗放在桌上,低声道:“主子,喝药吧,趁热喝,药性才会好。”

  “端走。”他轻声道。

  既然好不了,何必苦苦拖着一条残命,虽然心有不甘……也就这样了,此生无望便待来世,待来世向负他之人,一笔笔讨回欠债。

  端走?田风看看门外,那里有三个人引颈翘望,不行啊,他们又当掉一柄剑才换得这些药,若主子不喝……

  “主子,咱们试试吧,好歹找过那么多的大夫,只有李大夫见多识广,看得出来主子中的毒是腐肌蚀骨散。”田风试着说明李大夫医术很厉害。

  殊不知,便是李大夫看清楚他所中何毒,才教他失去求生意志。

  腐肌蚀骨散来自梁国,初初中毒没有症状,三个月后毒发,肌肤从脸部开始溃烂,慢慢腐蚀到全身,腐蚀同时,除流出恶臭脓汁之外,皮肤又痛又痒,让人痛不欲生。

  另外,毒物从腿骨慢慢往上,一点一点侵蚀骨头,中毒者先是无法站立,每每站立,双脚便像被千针万针戳刺般疼痛难当,当毒性侵入脊柱,便连坐都无法,渐渐地只能瘫痪在床。

  此毒最阴狠之处在于它不会令人在短时间内死亡,而是慢慢地,用疼痛、用恶臭、用丑陋……一点一点磨掉人心人性,往往中毒者并非死于毒性,而是死于疯狂。

  是要多狠的心肠、多深的怨恨,才会对人下这种毒?

  季珩不想医治了,他想随父母而去,世间再没什么值得他留恋了。

  田风扬起笑脸,第几百次的“小心翼翼”,“主子,大家都说李大夫医术高明,你要是好好配合医嘱、乖乖喝药,也许很快就能走路,很快就会恢复您卓尔不凡、风流倜傥、神仙般的容貌。”

  满嘴鬼话!季珩听不下去了,疼痛令他暴躁,抓起桌上的药碗直往田风身上砸去。“出去!”

  田风来不及躲,也不能躲,顾不得药汁烫人,硬是伸手把药碗接下来,于是热热的药汤全洒在他身上,顾不得呼痛,一张脸皱成苦瓜。

  家里只剩下三个碗,三个碗代表什么?代表大家得轮流吃饭,要是这个碗也砸了,往后就得轮三班吃饭了……

  错错错,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主子不吃药,身子怎么会好,无论如何他们都要为老主子保下这根苗啊!

  田风垂头丧气,走出主子房间,他一出门,便有三人立刻围上前。

  “怎么样?主子肯喝药吗?”田露第一个问。

  田露是个四十来岁的妇人,长得不起眼,右眼有疤、眼窝凹陷,但一身皮肤挺白的,手指有厚茧,看得出来练过武功。

  田风苦恼地指指自己的裤子,说:“药……被它喝了。”可怜的小老弟啊,它正在里头无声哀嚎。

  看着裤腿上的药渍,田露、田雷、田雨同时叹气,四个人在屋檐底下坐成一圈,不是背着主子开秘密会议,而是……要是能够结个法阵,把老主子唤出来,让他训训儿子多好。

  “你们说说,主子一心求死怎么办?”田雨烦呐。

  早知道就让那些赤脚大夫来看病,至少不知身中何毒,主子还肯吃药,现在李大夫把那层窗户纸捅破,主子已整整两天没吃了,不吃药也不吃饭,这样下去怎么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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