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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白首(下) 第十三章 丰盛惊艳的家宴(1)
作者:陈毓华
   
  三人聊久了,儿立铮对苏雪霁的稳重又多了几分看重,他不吹嘘,话最少,偶尔接的话都中肯得很。

  一个年纪轻轻的小伙子,身世坎坷,不久前才被大哥分出来,又要养家,买了房身上背负着压力,经历这么多变故,哪能不稳重成熟?

  儿立铮借口要看一下工人的进度,让苏雪霁带他去瞧瞧。

  「可准备好明年科考了?」他岔开了话题。身为伯父的人关心一下侄女婿是应该的吧?

  苏雪霁有问有答。「明年君上有意要开恩科,到时候整个梵朝的廪生会一拥而上,府城我不熟,所以打算提前半个月出发。」

  「可和金金商量过了?」虽然在仕途上他帮不上什么忙,但是对苏雪霁的关心是由衷发自内心。

  「我还没和她说到这件事。」

  「盘缠够吗?」

  「够的,我有把路费攒下来。」

  儿立铮显然还有话要说,但秦勺已经跑出来叫人,「大伙,开饭了,吃了饭再来做吧!」

  工人又挖了几锄头,这才放下手上的工具,朝着井边去洗手,准备吃饭。

  中午的主菜是用瓦罐装着在灶膛里煨了一个晚上的狼肉,骨肉都快煨烂了,最后再放上红白萝卜,闻着鲜香扑鼻,令人食指大动。

  配菜是红烧肥肠、青椒血旺、糖醋大鲤鱼、木耳烧黄芽菜是用猪油渣一起炒,闻起来香,看着清爽,油煎老豆腐、热腾腾的香菇鸡汤……主食是高粱和白米煮成的饭食,也有蒸得圆滚滚的红糖大馒头。

  菜色丰富的十二道菜摆上两张合并的长桌,不只大丫和虎子看得口水都快流了一地,就连帮工的工人看到这些菜也有些傻眼,这都比得上人家办喜事的一桌席面了。

  儿立铮也觉得面上有光,有面子极了。

  大家依次坐下,叽叽喳喳说着话,苏家向来安静的院子一下人气爆棚,热闹到不行。

  这顿饭,所有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吃了饭,儿金金和秦勺端了一大锅的花生甜汤圆出来,如今天气越发的冷,再半个月就腊月了,花生甜汤圆在这个时候上桌是最好不过的了。

  这顿饭,得来了一片的赞誉。

  用过饭,儿立铮一家人是最早离开的,梅氏看得出来,这院子里里里外外还有一堆事,偏生收拾东西这些活儿金金怎么也不让她和银银碰,所以便和丈夫商量两家离得不远,往后有的是机会走动,他们要是一直杵在这,金金还要分神招呼他们,不如早点走人。

  儿立铮也是这个意思,于是叫上了始终没什么机会和儿金金讲上话的儿银银准备回驿站。

  知道留不住人,儿金金也不勉强,收拾了十斤的狼肉、山货和两条大肥鲤鱼,告诉梅氏狼肉味道大,要多加辛香料下去炖煮才好吃,除此还把最后剩下的那盏金丝燕窝也给了梅氏,让她炖来给家里人吃。

  秦勺没多久也收拾好了厨房,儿金金满意的给她和两个孩子结了工钱和菜钱,告诉大丫和虎子明天还要再来一天。

  两人握着拿在手里的五个铜钱,连连的点头,巴不得这活天天都能有。

  「我会努力干活的!」姊弟俩异口同声。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两个懂事得让人心疼,儿金金摸摸两个孩子的头。

  儿金金也没少给魏家带上一大包的蜜桔、山楂和一大碗的炖狼肉和红糖大馒头,说是要给魏家长辈的。

  有吃有拿还有钱赚,这么慷慨的好事,秦勺巴不得天天能有,拉着儿金金的手说往后要有什么活,别忘记要叫上她。

  儿金金满口答应,秦勺办事俐落又实在,还是勤快的,往后有事不请她请谁呢?

  「我说勺姊,你的厨艺这么好,有没有想过自己开家饭馆食堂还是什么的?往后朱大哥和衙门的同僚也好多个吃饭的去处?」

  「妹妹说笑了,我这饭菜就自己家里人吃着可以,要开铺子卖吃食,哪是那么容易的事。不过不瞒你说,摆摊贴补家用我倒想过,东西也不用卖多,就卖个肉夹馍,我那肉夹馍是家传的,别说有多好吃了,可惜平常开销都不够了,哪来的本钱卖那玩意?」她常常为了家里的生计烦恼,但是拖着一家子,老的老,小的小,根本离不开她,一家九口人只能靠她男人维持着。

  「这想法听起来不错,你可曾估计过要多少银两能开间铺子?」儿金金却越说越像回事了。「有空你想想,告诉我,这本金我来出。」

  蛤?

  「不过,你想好了得写个章程给我,好让我知道你的想法。」

  「什么叫章程?」她大字不识一个,可她家那个会写会算,这倒不是问题。

  儿金金扳起手指,数给她听。「就是你盘铺子大约需要多少预算,铺子准备开在哪?那条街上可有和我们卖同样吃食的竞争对手?又需要几个人手?大概就这些……」

  蛤蛤蛤?

  秦勺尽管一头雾水,心里却清楚明白她今天要是错过这个村,往后就没那个店了,机会稍纵即逝啊,她心里雀跃,但也不敢立刻就答应儿金金,先拜托让她回去想想,和家人合计合计,明日再来回话。

  「这事不急,不过呢,如果可以争取在过年前开张好好做,别的不敢说,过个肥年却是足够了。」儿金金以为既然要做就要抢快,也要做最好的,这样才有赚钱的机会。

  秦勺深觉儿金金说得有理,她先去工地把魏万三拉到一旁,悄悄说了这事,魏万三也听着有门,便叫她莫声张,说这事等他回家夫妻关起门来再说。

  开铺子的想法对儿金金来说并不是一时兴起,她很早就有这念头。

  虽说她仗着隐身斗篷和风火云两种神器从山里掏了不少好东西,也得了不少银两,但是在赚钱的副业之外,她也该有个「正业」对吧?

  开铺子的钱财活泛,往后不管她累积多少财富,也不会有人说三道四,闲话满天飞了。

  其实不只铺子,她也想多买些田地和房,田地自己不种,租给别人种,房可以租出去,当收租婆。

  垦一次的荒地,让她深深体会,种田真的是辛苦活儿,她现在还只是养地而已,将来要买种、育种、插秧,还要不时关注有没有杂草,有没有害虫,简直离不开人,灵识再方便,她再喜欢吃白米饭,都没想过要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

  只是这年头,农业是根本,拥有自己的地才不用担心今后的生活,至于铺子,房地产生意这些是赚钱的门路。

  这些想法因为秦勺今天出色的厨艺,触动了儿金金心里那点心思,也才会对秦勺提出这样的建议。

  她们说话的时候没有避着丁朱华,他听得一清二楚,等苏雪霁将他送到门外,他一点都没有意会到人家已经要送客的意思。

  他自觉与苏雪霁交情够,热情的想勾他的肩。「兄弟,小嫂子要领着魏嫂子奔向发财之路,瞧瞧你已经买上一进的宅子,老哥我还跟爹娘住在一起咧,有什么发财的路子,你也捎上我,我可是什么都能干的!」

  他看出来了,这秀才娘子是个机灵有想法的,霁兄弟能看上她,必有她的过人之处,跟着霁兄弟,又怎么会吃亏?

  苏雪霁清润又凉如霜雪的眼眸瞥他一眼,不着痕迹的抖开他的手。「我不是做生意的料子,帮不上忙。」

  丁朱华不气馁的又去攀苏雪霁的肩头。「得了,兄弟的意思是,小嫂子带着魏家嫂子发财,你呢,开春要去府城,人家赴考身边不都要带个书僮侍候笔墨,我这一身的把式在县城称了第二,没人敢称第一,不说一路上有没有盗匪出没,就算用不上我替你挡刀,做个伴也行,你就带我去开开眼界如何?」

  他这辈子都在县城周边的镇子打转,从没离开过县城,魏家眼看着都要跟着秀才娘子做生意发财了,他也想趁机出去看看府城是怎么个热闹法,自己有没有前程可奔?

  他怕苏雪霁拒绝,连忙又接着吹嘘,「我力气大得很,可以帮你扛书箱、行李,去了考场,我可以替你排开人群看榜……你就带我去,绝对不吃亏……」

  「你好手好脚,要去哪没人管你,想去府城,雇一辆驴车就行了。」苏雪霁眼眸依旧清亮,说话语调却很冷。

  苏雪霁的冷淡向来很能唬人,可丁朱华和他这阵子相处下来,多少摸熟了他的性子,苏雪霁如果冷冷的跟你说话,神情寡淡,那还好,表示他此刻心情不好不坏,有事跟他说时,就赌自己的运气好不好,但是!这个但是很重要,他发现如果秀才娘子在他身边时,你有什么要求,一定都能得逞。

  「拜托啦!」

  丁朱华那牛皮糖般眼神都挪不开的黏乎劲,让苏雪霁只想赶快甩了这个烫手山芋。

  「我可不管你食宿。」

  「别小看我,这些年我也攒了点钱,够我花用的了。」当然他回去绝不会告诉爹娘,他要带着老婆本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他娘要是知道会捶扁他的。

  「衙门那边,你那捕快职位要如何?还可能为你留着?」衙门捕快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他若走了,立刻会有无数人想凭借关系挤上去。

  丁朱华想得透澈,天下没有鱼与熊掌兼得的事。「饭碗就算砸了,我也不怕,了不起回去跟我娘一起卖面,只不过,往后就要看我爹的脸色吃饭了。」

  他从十一岁就在外头打拼,干了七、八年的衙门捕快,老实讲真有些乏了,他再拼,再累积资历,了不起就是个捕头,再想往上爬,不可能了,倒不如另外找出路。

  「你多久以前起的心思?」苏雪霁从来都不是罗唆多话的人,因为对方是丁朱华,他难得多问了句。

  「就刚刚。」丁朱华笑得一个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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