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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状元 第1章(1)
作者:千寻
   
  红色的高墙里,空气间传出阵阵药草味,今日天晴,药婆们一大早就把库房里堆了整个冬季的药材拿出来晒上,现下,又得赶着太阳下山之前,把药材给收掇齐全。

  屋里,窗子全打开,几道斜斜的阳光射进来,在红砖地上铺了几片刺眼光亮。

  文婆婆佝偻着背,坐在门边的太师椅里,脸上、手上的皱纹多到数不清,她在宫里药局待了快要一辈子,就这么个方寸地,锁住她几十年的岁月光阴。

  老一辈的御医、药婆们都知道,当年,她爹爹文太医多么受先皇重视,若不是那年宫里流行天花,文太医被传染上,或许文婆婆不会在后宫待这么久。

  文婆婆天资聪颖,打小没了母亲,成天跟在父亲身边打转,久而久之便耳濡目染,对医药渐渐上手,长时间下来,读过背过的药书、对医理的了解透彻,比御医们更上层楼。

  只是宫里规矩,药婆不能替贵人看病,否则别说那个三品两品,就是黄马褂儿也穿上了。

  不大的楠木桌子边,坐着一个宫女,年纪约莫三、四十,脸色蜡黄,双眼注视着替自己把脉的女子。

  那女子年纪很轻,约莫十五、六岁,身穿一袭月白色缎绣蝴蝶纹袍服,外罩嫩***琵琶金马甲,头发只简单地用了支云凤纹白玉簪给固定着。

  她有双清亮透澈、隐埋无数智慧的眼睛,会让人联想到炎炎夏日里的清潭,她的皮肤白细柔嫩,像上好的羊脂白玉般,她一颦一笑,静如皎月,灿如星辰,她很美,美得沉鱼落雁、美得闭月羞花。

  只是……当她的左脸缓缓转来,一块碗大的暗红色伤疤映跃入眼帘,破坏了她的无瑕美丽,当人们看见那块长了肉芽,凹凸不平、狰狞可怖的伤痕时,总忍不住为她感到惋惜,就像拿起匣内上好的白玉碗,却发现碗身缺了大口子。

  那块疤在她脸上已经很久,听说那年宫里发生大火,宫人抢救不及,才会留下这片触目惊心。

  她是静璃公主曹璃,皇上的第十一个女儿,为已故德妃所出。

  当今皇上育有十五名皇子、十七个帝姬,自从宰相沈知清的女儿沈丽华获选入宫,帝心专宠,生下皇十五子念璋之后,再无喜讯传出。

  七年前,以贤德著称的皇后仙逝,丽妃主持后宫,许多妃子被打入冷宫、或被赐死,公主们一个个往外远送,或和亲、或与边关大臣联姻,能在后宫生存的,都是与丽妃攀结交好之人。

  而皇子当中,扣除夭折、昏庸无用者,皇长子因魇镇之罪被贬为庶民,皇四子长期病弱,皇六子前年不知为何,竟成痴呆之人,目前仅余皇十二子誉璋与丽妃所出之皇十五子念璋可承帝位。

  当今朝廷病入膏肓,朝有宰相沈知清把持国政,廷有沈丽华专擅后宫。

  皇帝昏聩,镇日流连声色犬马,目不见大臣结党营私、耳不闻****刍狗百姓。边关连年征战,朝廷用度无节,国库虚空,百姓被年年高涨的赋税所苦,流寇四窜、盗贼兴起。

  而官员们的大小奏章均送往宰相府,就是圣旨也大半是由沈知清拟妥,再请皇帝盖上御印。

  天下早不知是曹家还是沈家的了。

  院子里的药婆一个不仔细,打翻了筛子上的药材,惊起两只停在墙头的雀鸟,拍打着翅膀,扑翅飞了去。

  “公主,我这病严重吗?”宫女出声。

  曹璃松开手指,细瞧她的舌苔,她的脉象沉弱,面色无华,病已久。

  她轻声问:“妳会不会经常觉得心悸、健忘?”

  “是,就是这个症头儿。”宫女脸上浮起一丝笑意。

  “夜里睡得好吗?”

  “睡不香、常作梦,常常睡到一半儿,天没亮就醒来。”

  “醒来还睡得着吗?会不会盗汗?”

  她偏头想想,回答,“醒来便睡不着了,至于盗汗……倒是不会。”

  “没大事儿,我给妳开药,吃几帖就会好了。”

  她拿起纸笔在药笺上写下,黄耆、当归、川芎、炙甘草、柏子仁、远志、肉桂、人参……几味药。

  曹璃天性聪慧,三岁能识字、四岁能背诗经和百首诗词,宫里都称她小神童,因此,皇上特别钟爱她,常把她抱在膝间一起读书,怪的是,那么小的娃儿,也不吵不闹,安安静静地挨着父皇。

  她五岁起就跟在文婆婆身边,习得一身好医术,尤其喜欢钻研那些罕见怪病,若不是身为公主,她早就飞出这片宫墙,行医天下。

  宫女拿着药方子千恩万谢地走了,曹璃望向文婆婆,见她满意点头,微扬眉,也跟着笑开。

  “灵枢,大有长进了。”文婆婆道。

  灵枢是她给她取的名字,典故来自《黄帝内经》,《黄帝内经》是现存最早的医学理论著作,内分《素问》和《灵枢》两部份,有文章八十一篇。

  “婆婆,这药可以,不必再添减?”曹璃问。

  “若是我,我会再加一味熟地黄。”文婆婆慈蔼地对她笑,拍拍她的手背。

  曹璃虽贵为公主,却是苦命孩子,母妃早丧,而残破的容颜让姊妹兄弟们不愿同她亲近,连小时候疼爱她的父皇,也因为她的缺陷,不再钟爱。

  “哦,是了,我怎没想到这个,我马上去给她添加。”在宫里,她处处小心,只有在婆婆面前,她才敢露出小女儿神态。

  “不急,先告诉我,妳见到皇上了?”文婆婆按下她的手。

  提到父皇,曹璃沉了脸色。之前,她被罚一年不准觐见,前几日方期满,她随着姊姊妹妹们到宁寿宫,给皇奶奶和父皇请安,亲眼看见父皇憔悴虚弱的模样,心好痛。

  “见到了。”她微点头。

  “皇帝气色如何?”

  “脸色蜡黄、嘴唇无色,他心神不宁、喜怒无常、多疑多伤,宫里人说父皇因为忧心边关战争,经常达旦不寝,才致精神耗弱。”

  曹璃明白,这是对外的说词。父皇身边服侍的全是丽妃的人,那些话,怕是丽妃的意思。

  “轩辕将军不是打了胜仗,即日就要班师回朝?”文婆婆的话一举戳破荒诞说词。

  朝中虽有贤臣,可惜皇帝亲小人、远君子,许多能用朝臣,皆因得罪宰相沈知清,或者不愿与他同流合污,纷纷入罪。

  目前,朝中唯能与沈知清抗衡的,只剩下轩辕将军了。

  这几年他带兵东征西讨,对外,打退入侵敌军、拓展疆域;对内,剿匪、平民乱、稳军心,倘若没有他,恐怕大曹早已倾灭,他是大曹百姓心中的英雄,百姓服他,朝中大臣也服气他。

  目前,沈知清尚未动他,最主要的原因是,举国上下,除了他再没人治得了边关蛮夷。

  听闻轩辕将军熟读诗书,博古通今,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他虽是科考状元,以文深受皇帝赏识,却武艺卓越,精通兵法,在国家危急之际挺身而出,平蛮夷、打匈奴、治北圜,替大曹打出前所未有的疆域。

  再说前年蝗灾,蝗虫飞过的时候,黑压压的一片,白日受蔽、天昏地暗,蝗虫落到哪里,哪里的庄稼就被啃个精光,举国官员都想不出应对法子。

  沈知清举文上奏,说这是天降灾难,请皇帝斋戒沐浴,入住龙天寺,焚香祝祷,各地百姓也纷纷仿效,烧香求神、消灾祈福。

  但福祈了,灾情却越来越严重,受灾地区越加扩大,各地官吏纷纷上表,向朝廷告急。眼看蝗灾盛行,来年将要造成饥荒,轩辕将军上奏章,请皇帝赋予他权力,让他下乡救灾。

  皇帝准了,他一到地方上,马上命令地方官员,要全县百姓一到夜里就在田里点起火堆,等蝗虫见光飞下来就集中扑杀,这方法果然奏效,光是一个州县便捕灭了蝗虫十七万担。

  于是,轩辕将军通令全国以此法灭虫,很快地便控制住蝗害。

  蝗害过后,他马不停蹄,四处巡视灾区,鼓励百姓广植短期可收获的庄稼,以解来年饥荒。

  一场可见的饥荒因他消弭,他在百姓心底的地位更形重要。

  可贵的是,他对官位并不在意,皇上数度要封他为右相,他多次婉拒,只说愿带兵保卫大曹江山,愿为百姓犬马。

  “我明白,这些症状全是五石散惹的祸。”

  “没错,不停止服用五石散,皇上的症状将会愈加严重,紧接着,伴随头痛晕吐、食欲不振、腹泻、心痛如绞……但停服五石散,恐怕皇上连一日都撑不下去。”文婆婆叹气,大曹怕是要改朝换代了。

  五石散主要成份为钟乳石、紫石英、白石英、硫黄、赤石脂五种药石,服此药后,必须冷食、饮温酒、冷浴、散步,因又称寒食散,食用后,会让人全身发热、转弱为强,对于耽溺声色之人尤为有效。

  五石散是毒不是药,它不会一朝致命,却会产生迷惑人心的短期效应,何御医为劝解皇帝停服此药,被杀了头,十几个私下异议的御医,明里暗地遭遇到不测。

  就是曹璃为此劝谏父皇,也被软禁在寝宫,罚一个月不得外出,一年不得觐见,从那之后,再没人敢对皇上建言。

  “我以为念璋皇弟年纪尚小,丽妃不至于……”曹璃叹气,这话明摆着,人人都知道,却不敢说出口,怕会招来杀身之祸。

  “人心贪,有了银还想要金,有了金又想着权力,只是苦了天下苍生百姓。”

  文婆婆拄起木杖,缓缓走出门外,遥望西边残阳。

  曹璃跟在她身后,扶着她的手臂。七岁母妃仙逝,她是文婆婆一手带大的,这些年文婆婆成了她的亲奶奶,是她最依赖的人。

  “或许,我再冒一次危险,斗胆向父皇进言。”她皱眉打算。

  “傻孩子,妳自幼同我学医,依妳看,就算皇上现在停药,还有得救吗?”

  她俯首,无言。

  “灵枢,听婆婆一句。”她回头,深深的皱纹里,带着深深的智慧。

  “是。”

  “他日,倘若祸起萧墙,妳就趁乱逃吧,放下公主这个身份,逃出宫,那里有个大大的世界等着妳。”

  曹璃无语。会有这么一天吗?她眼底浮上淡淡的悲凉。

  淡红色的夕阳照映在宫殿的金瓦上,在反射间闪闪发光,雕栏玉砌的宫殿在她眼前,泛着寒色光芒。

  对着铜镜,审视左脸上的疤痕,曹璃拿起棉布轻轻压紧,把上面的水气吸干,扑上细粉,再次用食指检查,轻点头,大功告成。

  她今日身穿银月色曳地长裙,舒广袖,长裙膝盖以下绣满争艳孔雀,腰带绣有飞凤图案,足下踩着掐金捏银红香绣花鞋,环佩叮当。

  头发梳了飞燕髻,髻上缀着由十八枚硕圆珍珠缀起的月牙环,云髻嵯峨、绰约婀娜,是一身公主装扮。

  曹璃很少这样子打扮,可今夜有重要的庆功宴。

  皇帝在颐启园摆宴,命公主皇子们列席,为凯旋归来的轩辕将军庆功,这种席宴少不了文臣们的歌功颂德、泉涌谀词,那种歌舞升平的粉饰假象让她不耐烦,但圣旨下,再多的不耐也得拾掇起。

  “公主,妳不觉得这身衣裳还是太素了,妳没见到七公主、九公主,各个打扮得争妍斗艳吶。”箴儿道。

  她家住京城,是没落的贵族,也念过几年书,小时候就被选进宫里,她十三岁时跟了静璃公主,她没什么公主架子,自己也乐得不学习那套卑躬屈膝的礼节。

  曹璃摇头。

  若不是丽妃特地差人来传话,她连这样的穿戴也不肯。

  她牢牢记取母妃的教导——不争、不出头,在后宫生存,越是低调越能保身。这也是她十几年琢磨下来的心得,瞧那些公主姊姊、妹妹们,哪个争出好下场?

  在后宫,平安是最大的福份。

  “可是好不容易有机会见到轩辕将军吶,听说将军面如冠玉、俊朗不凡、坚毅沉稳、英气逼人,这么好的夫婿谁不爱?有人传说,七公主、九公主都私下让她们的母妃向皇上进言,希望皇上能赐婚。”

  可不?这样的英雄人物,谁不芳心暗许。但赐婚岂是谁说了算,总要丽妃点头才能成局。

  曹璃轻笑,指指脸上伤疤,神态间不见自卑。“所以喽,可不能让我委屈了将军。”

  “公主很美的,若不是、若不是……”

  “偏偏就是呀。”她挥手挥掉箴儿的不平,转移话题,“箴儿,妳爹的病好了吗?”

  “听哥哥说,服下公主的药方,病好了五成。”箴儿的哥哥武功不差,在禁卫军里当差,透过他,她可以时常得到家里的消息。

  “那好,再服个三日,我帮他改药方,调养身子。”

  “谢谢公主,哥哥说公主是我们家的大恩人,要我尽心服侍,他日公主大婚,一定要带上箴儿,箴儿要一辈子陪着公主。”

  “别多说,快走吧,耽误了,谁都担不起罪。”这场宴席是丽妃一手办的,谁敢迟了。

  攒起一方绸帕,她走在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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